违法还要担责!塘厦交警提醒:喝酒后骑电动车也会被查……
塘厦公安 2026-05-30 18:31

大家都知道
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

可能有些驾驶人会想

不能开汽车

骑电动自行车总行了吧?

且慢!这个想法很危险

法律明确规定

醉酒后同样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


法律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,不得醉酒驾驶,违反者会被处罚;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,依法必须处罚,发生事故一律担责。


下面结合真实事故

一起来了解

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

到底多危险!


5月28日23时32分,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(未佩戴头盔)行驶至四黎南路路段,因饮酒后走机动车道,与周某驾驶的粤S号牌小车发生碰撞。


陈某被医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。经检测,陈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74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


虽然骑车的速度比不上机动车

但这并不意味着

饮酒后骑车就没有风险

身体失控、反应变慢、判断迟钝

酒精带来的危险从不挑车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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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冯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,几次摔倒后爬起,最终撞上路缘石,倒地受伤,经抢救无效身亡。事后血检显示,冯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9mg/100ml,属醉酒驾驶。

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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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驶入对向机动车道,随后撞向隔离带内倒地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后经血液酒精含量鉴定为149mg/100ml,属醉酒驾驶。

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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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路缘石致死,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.31mg/100ml


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

守护街坊出行安全

塘厦警方持续开展夜查行动

在重点时段路段设卡

严查涉酒驾驶

全力维护道路安全秩序



每一起事故都是前车之鉴

电动自行车不是“法外车”

@广大交通参与者

无论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

请务必坚守

“开车不喝酒,酒后不开车”的底线

一次“侥幸”的醉酒驾驶

换来的可能是惨痛的代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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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信息来源:广东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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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键词:驾驶,电动自行车,喝酒,醉酒驾驶,开车,塘厦,电动车,交警,机动车,饮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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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30 18:31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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